周口市妇幼保健院(周口市儿童医院)
关于“床位费(单人间)等”服务价格公示
根据《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周医保办〔2025〕44号)文件要求,床位费(单人间)、上门服务费、门诊诊查费(中医辨证论治)知名专家(加收)及救护车转运费-高层人力转运加收等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医疗机构自主确认价格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成本测算及充分调研后,已向医保部门备案并在官网公示后执行。
我院将在院内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对备案价格进行公示,由患者自愿选择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2025年11月10日起执行。
价格投诉咨询电话:0394-8222667
周口市妇幼保健院(周口市儿童医院)
2025年11月5日